耳機失記

昨日晨時,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吾與二友自習于東九之下,遨游于書海之間。少頃,代某忽感不適,起身出至茅房。當是時,雷聲四起,狂風大作,屋內(nèi)窸窸窣窣,眾人皆發(fā)盡上指冠——蓋已到下課時分。

吾沉迷學習,難以自拔,清醒時已端坐于課室座位之上,而未知片刻之前,耳機落于前室之內(nèi)。然此時,代某自茅房回前室。代某何許人也,非人哉。入室后,見一耳機靜臥于吾位上,是汝如此,汝定將拾之以還吾,或是告余以警示。然,是人也,自以讀心術了得,蓋余是以其破舊而舍之,既為垃圾,還余作甚?告余作甚?

六月夕誡:世人近代某者,休將貴物閑置于桌上,若見一機于垃圾桶似君之耳,蓋君知其何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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