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6 月,馮某某準駕不符致萬某某死亡,原告索賠 115 萬余元。保險公司以“無證駕駛”拒賠商業(yè)險。王昊律師從法律適用和證據(jù)瑕疵駁斥,指出其未充分履行提示說明義務。法院采納意見,判保險公司賠付,彰顯正義,也為同類糾紛提供指引。
"2022年6月,一場慘烈的交通事故打破了平靜。蘇某某等四位原告的親屬萬某某,在乘坐三輪摩托車時,與被告馮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fā)生碰撞。萬某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引發(fā)了一系列糾紛。
[XX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顯示,三輪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馮某某準駕不符且超速駕駛,雙方承擔事故同等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原告方主張各項損失共計115萬余元,并將駕駛人馮某某、車輛所屬公司、[XX保險公司]等訴至法院。
此時,案件的核心爭議焦點直指保險賠付。馮某某持C1駕駛證駕駛需A1A2駕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屬于準駕不符,保險公司據(jù)此主張該行為等同于無證駕駛,且已盡到免責條款提示義務,交強險外商業(yè)險應全額拒賠。而車輛所屬公司、實際車主均認為損失應由保險公司承擔,各方分歧巨大,馮某某一方更是面臨著巨額賠償?shù)木薮髩毫Α?/p>
在馮某某陷入困境之時,他將希望寄托在了王昊律師身上。王昊律師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梳理中。他深知,這是一場硬仗,必須精準找到保險公司免責主張的法律漏洞。
王昊律師深入研究《保險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明確即便駕駛人存在準駕不符的情形,保險公司免責的前提是對免責條款履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這也是本案的關鍵突破口。
庭審中,保險公司堅稱已通過加黑字體標注、投保人蓋章確認等方式盡到提示義務,且準駕不符屬于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無需額外明確說明。面對保險公司的強硬主張,王昊律師毫不畏懼,從法律適用和證據(jù)瑕疵兩方面層層駁斥。
在法律層面,依據(jù)《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保險人對免責條款不僅需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還需進行書面或口頭的明確說明,即便以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作為免責事由,提示義務也不能替代明確說明義務。
在證據(jù)層面,保險公司提交的投保人聲明僅有公司簽章,無經(jīng)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無法證明其實際向投保人履行了免責條款的提示和說明義務,該免責條款對投保人不產生法律效力。
同時,王昊律師強調,案涉車輛已依法投保交強險和100萬元商業(yè)三者險,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理應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付責任,駕駛人的準駕不符過錯不能成為保險公司免除商業(yè)險賠付義務的理由。
[XX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完全采納了王昊律師的抗辯意見。法院認定保險公司未充分履行免責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免責條款無效,其應在交強險及商業(yè)三者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依法核算原告合理損失為1149194.3元,判決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付原告664597.15元,案件受理費也由保險公司主要承擔。這一判決結果,成功為當事人免除了巨額賠償壓力,讓正義得以彰顯。
本案是典型的準駕不符引發(fā)的保險拒賠糾紛,保險公司的免責主張在司法實踐中常被認可,勝訴難度極大。王昊律師的專業(yè)辯護成為案件翻盤的關鍵。他精準把握保險法中免責條款的生效要件,從證據(jù)瑕疵切入,直擊保險公司抗辯的核心漏洞,通過嚴謹?shù)姆烧撟C和有力的庭審抗辯,推翻了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最終讓保險公司承擔了應有的賠付責任。
這起案件的勝訴,不僅為當事人化解了巨額賠償?shù)奈C,也為同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破解保險公司不合理拒賠提供了典型司法指引。它充分體現(xiàn)了王昊律師深厚的法律功底、精準的案件研判能力和出色的庭審抗辯技巧,彰顯了專業(yè)律師在復雜民商事糾紛中的核心價值。在法律事務里,王昊律師用智慧和勇氣為當事人爭取公平正義,讓我們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律師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