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想過做月計劃還要算時間的我,昨天在課上聽到這個觀點頓覺非常有意思。聽完課后好像明白了具體要怎么做,但是一想到要動手又覺得哪里沒有想明白。后來才知道,是在我一直糾結的工作時間要不要算到月目標制定里,這點上沒有想清楚。
老師的月目標看著非常清晰合理,但是為什么我自己卻在加上工作時間這點上變迷糊了呢?我想一方面是因為老師是創(chuàng)業(yè)者,他的工作計劃是可以自己制定并修改的,而我只是一個打工者,沒有辦法制定自己的工作內容。所以如果要把工作時間寫到月目標里就會讓我有點無從下手。另一方面,是由于我2017年的年目標里并沒有包含工作目標。在我的意識里,工作上大部分時間都是做領導安排的事情,只有一些不確定的空余時間才能進行自我提升,而這是有空就自然要做的一件事情,所以也沒有必要寫。所以我的2017年3個目標里是沒有包含工作計劃的。
老師的觀點是,工作占據了生活很大一部分時間,應該要做到目標里的。但是由于無法掌控工作的安排,我陷入了不知道如何做這部分計劃的情境。我現在的工作環(huán)境做工作無關的事情是比較不方便的,如果要把這部分價值時間算進去會很困難。最后我決定把工作做為完整的一個項目來計算價值時間。而工作的計劃再根據實際情況來安排。
10月份我跟蹤的大半個月的工作時間分配記錄終于在這里排上了用場。我找出當時寫的時間利用分析表,算了下自己上班的日平均價值時間。用總價值時間減去上班的價值時間就是能做其他事情的價值時間了。這樣算下來價值時間立刻少了差不多一半。
根據表格的分類填寫完,我覺得這更像一個生活總計劃,而不止是對2017年3大目標的計劃分解。當我把3大目標中1月的計劃填進表格以后,發(fā)現時間還沒有滿,但是我又覺得自己算的時間應該是差不多的。那我是否應該增加項目呢?想了想,我覺得還是不增加了,其他的時間算做冗余時間,用來做調整。如果事情提前全部做完,我再加其他的計劃。
初次實踐,我打算把每個項目運用的時間都記錄下來,最后與自己的估算時間對比,看看出入有多少。這樣也給2月份制定計劃做一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