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家庭生活中,有許多令我快樂的事情,這些小事仿佛是天上一閃一閃的星星,我就從中摘下一顆有些與眾不同的星星與你分享吧!
在我們家有一個規(guī)矩,誰先回到家,誰先做飯,后回來的洗碗。一般都是媽媽先回家,爸爸后回家。可是,有一次,爸爸和媽媽同一時間回來了,這次就比較麻煩了,誰去做飯呢?這是一個“難題”。于是就引發(fā)了一場“激烈”的“家庭官司大戰(zhàn)” 。誰來當法官?當然是鐵面無私、大公無私的鄙人——我了!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判給誰,另一方都會不愿意。請聽聽雙方的敘述再下決定吧!首先由原告媽媽先說:“法官大人,我看見被告回家時故意在樓道口站了一會兒,肯定是在拖延時間,分明是在逃避做飯?!薄班?!說的有道理。現(xiàn)在由被告為自己辯論:“是,法官大人,我只是在看書而已,只是看得入了迷,多看了一會,難道這也算拖延時間?”聽完兩位的爭論,我暗自思考,應該罪犯是爸爸,因為如果是看書那時候不在家里看書,他非得在外面,而且只有一墻之隔。想到這里,我宣判了最后的結(jié)果:“被告做飯,原告洗碗”。聽完這話,媽媽頓時哈哈大笑,得意勁就甭提多美啦!還哼起了小曲,爸爸憤怒了瞅了媽媽一眼,無奈地丟下一句“好男不跟女斗”,然后垂頭喪氣地做飯去了。
“打官司大戰(zhàn)”結(jié)束。這件事平淡而又不失幸福,溫馨無比。只有幸福和諧的家庭,才能有這樣的“奇葩”的事發(fā)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