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因為讀美國作家塔拉.韋斯特弗的自傳體小說《你當想鳥飛往你的山》而接觸到兩個新詞——積極自由,消極自由。
從書中給出的概念來說,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同屬于自由這一范疇,其中積極自由是指擺脫內(nèi)部約束的自由,而消極自由則指不受外部限制或阻礙的自由。
其實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最早是由當代自由主義一代宗師伊賽亞·伯林(1909-1997)在所著的《自由論》一書中提出的,它們的出現(xiàn)對于人們理解自由的實質(zhì)具有重大的意義。
依據(jù)所給的定義,我對它們的理解就是我不想要什么就可以不要什么,這是消極自由,而積極自由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去做。初次接觸這兩個新詞,我和朋友在閑談中提到它們,朋友說從字面上講,積極自由是好的,而消極自由就不好。于我而言,無所謂好壞,它們只是兩種含義和意義非常不同的自由概念。
自由我們都耳熟能祥,只是基于自己的現(xiàn)狀,你目前是積極自由多一點,還是消極自由多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