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一談愛,愛情。
快樂的方式不止一種,愛情的方式也不止一種。
臺灣同性婚姻合法上熱搜,同性戀的話題再度成為熱點,同性戀都伴隨著負面的詞語,變態(tài),墮落,悲劇,還有艾滋,這一切似乎就是他們(她們)的固有標簽,這些標簽的贈與者是誰呢,他們本身嗎?還是自詡正常人的我們?
百度百科張國榮,基本介紹有一欄,愛人:唐鶴德。我也百度了唐鶴德先生,所有的評價都可以用《藍宇》編劇的兩個字總結(jié):硬凈。
我沒有出生在哥哥的時代,去世那一年我也就七歲,對我來說他的傳奇是上一個世紀的故事,卻不妨礙我對他的欣賞和從內(nèi)心散發(fā)出來的折服。
他和唐生的故事也只有些許傳聞或者有些杜撰,但我想,時間不會騙人,事實不會造假,照片不會說謊,當然,指的是那個時代的照片。
哥哥和唐生,從小認識,在一起十多年,生死永隔十多年,唐生依然愛他如初,悲傷在他心底,愛也在他心底,他將自己活成了哥哥的樣子,打羽毛球,代替他出席活動,出席婚禮葬禮,他把日子過成兩個人的時光,未亡人的姿態(tài)替他活下去。

唐生是一名優(yōu)秀的男人,他的社會地位社會價值比很多人都高,90年代銀行高管,年薪上百萬,他和哥哥的愛情平等,自由,互相尊重,不需要法律,什么都不需要,他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得到所有喜歡哥哥的人的認可,不過我想,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那一個人,他們有多愛,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活在陽光下,經(jīng)歷了多少黑暗也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這種愛,如果只是簡單用愛情來衡量竟覺得狹隘,我覺得這是信仰。因為愛,本來就是信仰。
一直想不明白愛情為什么要分同性戀異性戀呢,是為了區(qū)分什么,難道是為了區(qū)分是否執(zhí)行了繁衍后代的義務(wù)?真是這樣的話未免可笑了些,“愛情應(yīng)該是一個靈魂對另一個靈魂的態(tài)度,而不是一個器官對另一個器官的反應(yīng)”柴靜在《看見》里如是說。
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到現(xiàn)在的一夫一妻制,一步步走來,都是歷史的必然選擇,在改革的過程中也遭到過阻力,但歷史的選擇不是人能左右的,人類只能順應(yīng)。
同性婚姻的存在給了同性戀者法律保護,他們(她們)會相信社會,相信法律,他們獲得的安全感會讓社會更加和諧不是嗎,有人覺得同性婚姻違背道德,可是“違背道德”四個字是強加給他們的,他們從未損害他人利益,何來違背道德一說,突然想起一句古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其實,他們想要的從來都不多,他們只想活在光明的角落,和愛的人,手牽手,走在大街上,走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