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意義上的輪回通常在講前世今生,但其實我們這一生,就是不斷地在“輪回”。但我這里要講的“輪回”,是心理學的一個概念——叫“強迫性重復”,并且,這個“輪回”,其實是我們自己追求的結果。
強迫性重復
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很早就發(fā)現了這一點。1920年,他發(fā)表了一篇名叫《超越快樂原則》的文章,提出了“強迫性重復”的概念。他發(fā)現,孩子會把他最喜歡的玩具從小床里扔出去,再哭鬧著把玩具要回來,不斷地重復這個過程。
弗洛伊德認為,在這個過程里,孩子是把玩具當成了媽媽的替代品,他們不斷扔掉這個玩具再重新得到,其實是在不斷地重復體驗媽媽時不時會離開自己所帶來的創(chuàng)傷。
這些重復體驗是有價值的,這也正是“強迫性重復”的意義,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首先,因為媽媽時不時的離開,這個行為是媽媽在主導,是孩子不能控制的,而孩子在扔玩具的時候,是孩子在主導。他們用這種方式,好像能把不受控制的創(chuàng)傷,變成了自己能部分控制的創(chuàng)傷似的。
其實,我們成年人也有類似的行為,與其在一個關系里被甩,不如主動去甩掉別人,這樣可以就保護自己的自戀了。
第二,不斷地體驗這個創(chuàng)傷,可能會讓我們對創(chuàng)傷的耐受度提高。
第三,在新的輪回里,會產生新的可能性,能去療愈這份舊的創(chuàng)傷。
其實,“強迫性重復”的不僅是創(chuàng)傷和痛苦,任何一種重要情感也都會被重復。這就可以導出一個簡單的道理:我們多數人的人生,就是不斷地重復同樣的事情。
如果你得到了幸福,你就重復幸福;
如果你學會了信任,你就重復信任;
如果你得到了痛苦,你就復制痛苦;
如果你學會了敵意,你就重復敵意;
……
大慶感觸:想想那些經常換工作,滿腹牢騷的人,是不是同樣的道理?

從9月10日開始,大慶開始學習《得到》“武志紅的心理學課”,會把學習到的知識整理成筆記分享出來,借用武志紅老師的話:“生命的意義是成為你自己”,如果你想活出自己,歡迎關注我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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