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覽某公園,看到《二十四孝》浮雕,也有家長帶著孩子在看,并講解。
《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詩選集》,是元代郭居敬編錄,一說是其弟郭守正,第三種說法是郭居業(yè)撰。由歷代二十四個孝子從不同角度、不同環(huán)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由于后來的印本大都配以圖畫,故又稱《二十四孝圖》。為中國古代宣揚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讀物。
細細讀來,有些“孝道”是值得商榷的,其中尤以《埋兒奉母》最為讓人不可理解。
埋兒奉母,又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為漢民族傳統(tǒng)民間故事此故事在東晉干寶所著《搜神記》、宋代《太平廣記》、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時期的《彰德府志》等書中均有記載。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p>

郭巨,東漢隆慮(今河南安陽林州)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yǎng),對母極孝。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yǎng)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yǎng)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jié)省些糧食供養(yǎng)母親?!碑斔麄兺诳訒r,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yǎng)孩子。
魯迅在《二十四孝圖》與《后記》中的評論
至于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云,“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松。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么,該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二十四孝圖》

我是在某公園看到的雕塑墻中看到有這樣的浮雕。有的家長帶著孩子在看,也有給講解。
假設現(xiàn)在孩子有一問:假如沒有挖到黃金呢?這個故事如何演變下去呢?
講傳統(tǒng)故事,一定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我們更多的是站在了“孝道”和成人的角度去理解和看待問題的,唯獨沒有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問題。孩子是當事人,但是,他失去了選擇權。
弘揚傳統(tǒng)文化,一定是批判的繼承,對待時代局限性造成的的“糟粕”一定要堅決地的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