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一世,大部分都會不可避免地成為某個人的前任,或者某個人成為自己的前任。
看新聞或者電視劇,前任引發(fā)的矛盾和問題真是各種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也難怪,畢竟分開不會總是雙方都剛好心甘情愿好聚好散,總有一方會耿耿于懷郁郁寡歡。這種時候,倘若是認真思慮過發(fā)現(xiàn)兩個人性格三觀各種不和,則切忌藕斷絲連。
提出分手的那方,確定沒有走下去的可能性,最好是不要再給對方任何希望,長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大家都懂,分手不同其他事情,拖泥帶水只會兩敗俱傷。絕情,雖狠但也是把傷害降到最低。
很喜歡聽陳奕迅的一絲不掛,從歌詞里聽到被分手方苦澀的心情和被前任反復玩弄感情的難過,好不容易從失戀中走出卻又被之前以為是絕情的前任隨便撩撥成為備胎最終再被拋棄。
“誰料你見松綁了又要見面,誰當初想擺脫被圍繞左右,過后誰人被遙控于世界盡頭,勒到呼吸困難才知變扯線木偶,這根線其實說到底誰拿捏在手……”
因此,我認為,作為一個好的前任,是應該干凈利落地告別過去,不聞不問不想不聯(lián)系,如此,給前任一個告別過去重新開始和好好生活的機會,做不成朋友也可繼續(xù)做快樂的路人,曾經(jīng)的回憶美好或是噩夢,都永遠留在那段時光。
輕裝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