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評點曾國藩家書之致沅弟季弟【1241】2024-12-25
致沅弟季弟
同治元年1862六月初二日
沅、季弟左右:
湖南之米昂貴異常,東征局無米解來,安慶又苦于輾碓niandui(舂米用具,用柱子架起一根木杠,杠的一端裝一塊圓形的石頭,用腳連續(xù)踏另一端,石頭就連續(xù)起落,去掉下面石臼中的糙米的皮。簡單的碓只是一個石臼,用杵搗米)無多,每日不能舂出三百石,不足以應(yīng)諸路之求。每月解子藥各三萬斤,不能再多,望弟量入為出(根據(jù)收入多少決定開支),少操幾次,以省火藥為囑。
扎營圖閱悉。得幾場大雨,吟、昆等營必日松矣。處處皆系兩層,前層拒城賊,后層防援賊,當(dāng)可穩(wěn)固無虞。
少泉代買之洋槍,今日交到一單,待物到即解弟處。洋物機括太嶺多不耐久,宜慎用之。
次青之事,弟所進箴規(guī),極是極是。吾過矣!吾過矣!吾因鄭魁士享當(dāng)世大名,去年袁、翁兩處及京師臺諫尚累疏保鄭為名將,以為不妨與李并舉,又有鄭罪重李情輕,暨王銳意招之等語,以為比前折略輕。逮拜折之后,通首讀來,實使次青難堪。今得地指出,余益覺大負次青,愧悔無地。余生平于朋友中,負人甚少,惟負次青實甚。兩弟為我設(shè)法,有可挽回之處,余不憚改過也。
評點:愧悔大負李元度
咸豐五、六年間,曾氏在江西處于困頓之際,李元度和他的平江勇給了曾氏很大的支持,但曾氏卻對李關(guān)心不夠,薦舉不力。守父喪期間,他靜思出山幾年來的所作所為,深以虧欠李而內(nèi)疚,主動提出與李結(jié)兒女親家,欲以此作為彌補。咸豐十年,李元度因丟失徽州府(古代行政區(qū)劃名。它包括安徽的績溪、歙縣、休寧、黟縣、祁門和現(xiàn)已劃歸江西的婺源),遭曾氏參劾,削職歸里。第二年,應(yīng)浙江巡撫王有齡之請,李在湖南組建安越軍,東進救援浙江。同治元年二月,曾氏看到補授李元度為浙江按察使的上諭后,當(dāng)即又上了一道參劾李元度奏折。參折列了李的三條罪狀:一、冒稟邀功;二、徽州丟失后,不候訊結(jié),擅自回籍,不候批稟,擅自赴浙;三、赴浙途中,節(jié)節(jié)逗留,有負浙省期望。請朝廷革去其職,交左宗棠差遣。朝廷完全按照曾氏所說的辦理,李元度再次丟了烏紗帽。
這年五月十七日,曾氏又上了一道《密陳參劾陳由立、鄭魁士、李元度三將之由片》,將陳、鄭、李三人列為一類,即都是背棄原主、見異思遷的人。他以春秋時期季文子不納莒仆ju仆(山東莒國太子仆殺了他的國君來投奔魯國,魯宣公接受并要封賞太子仆,魯國正卿季文子認為太子仆不正道故而設(shè)法拒絕了太子仆)、石祁子不保猛獲(石祁子,春秋時期衛(wèi)國政治人物。猛獲奔衛(wèi),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惡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wèi)人歸之)為例,認為“叛于本國”的人,“斷難忠于他邦”。
老九看到這道密片后,立即致函乃兄,表示不同意將李與陳、鄭并列的提法。曾氏接信后,也立即意識到此片不妥。
曾氏素來謹慎老到,將李與陳、鄭相提并論,并以密折的形式奏告朝廷,應(yīng)該是經(jīng)過慎重考慮的。為何老九一封信,他便連連說“極是極是,吾過矣!吾過矣”的話呢?這不令人費解嗎?
原來,此中有著曾氏難以對人言的隱衷。
直白地說,曾氏這道密折與三個月前的再參李元度的奏折,都是不對的。其原因為:
一、二月份的參折列舉的三條罪狀,前兩條都發(fā)生在赴浙之前。既已遭革職處分,就不必再舊事重提了。
二、罪狀第三條“赴浙途中節(jié)節(jié)逗留”,算不上確實的罪證,屬于影響模糊之辭,不好據(jù)此定罪。
三、尤其是將陳、鄭、李三人視為“叛于本國”“斷難忠于他邦”的人,是根本錯誤的。陳由立離開鮑超投靠河南巡撫,鄭魁士離開福濟而去江南大營,李元度以湘軍將領(lǐng)投奔浙江巡撫,這些統(tǒng)統(tǒng)只能說改換門庭,然而他們都還是在朝廷指揮之下與敵軍作戰(zhàn),怎么能以“本國”“他邦”來比擬呢?實屬不倫不類。
四、至于李,又與陳、鄭不同,他已遭革職,便不再屬于湘軍系統(tǒng)了,重修招募軍隊去浙江,連改換門庭都不能算。難得說,李元度因為是湘人,就只能在湘人手下做事嗎?
要參劾的話,早在先年十一月杭州失守時,便應(yīng)參劾李誤了救浙大事,但那時不見曾氏的動靜,直到李被補授浙江按察使時,才來此一下。曾氏是在一種什么心態(tài)的驅(qū)使下做出此事呢?顯然,他心底深處的怨恨是因為李元度背叛了他,如同陳背叛鮑超、鄭背叛福濟一樣。曾自認為他是李的主子,李的一切行徑都應(yīng)該報請他的同意才行。李組建安越軍去浙后,他曾在給別人的信里說,李此舉是以中行待老友,以智伯待怨仇,乃恩將仇報。據(jù)王闿運的《湘軍志》說,湘軍將領(lǐng),朝廷的命令調(diào)不動,曾氏的一封信函,卻可以令他們千里驅(qū)馳??磥?,曾氏不僅對李是這種態(tài)度,他對他的所有部屬都是這種態(tài)度?!岸鲗⒊饒蟆钡睦钤?,不僅沒有受責(zé),反而還升了官,曾氏胸中的這口怨氣如何能消?于是便有了一而再的參劾。
曾氏平時最喜談忠誠,談寬恕,但在處理李這件事上,恰恰暴露了他的私心和狹窄。曾氏以圣賢為榜樣,后世也有許多人將他看做圣賢,他其實并不是圣賢,此事可作為一個例證。
曾氏自以為別人看不透他的背后用心,不料他的胞弟一眼就看出來了。他猛然醒悟:這套障眼法一定蒙蔽不了世人,遂干脆認錯。曾氏后來一直對這件事悔恨著。
六年后,他鄭重地在此折片的尾部寫下這樣一段“后記”:“此片不應(yīng)說及李元度,尤不應(yīng)以李與鄭并論。李為余患難之交,雖治軍無效,而不失為賢者。此吾之大錯。后人見者不可抄,尤不可刻,無重吾過。”
晚年,他反復(fù)叮囑家人,要將他咸豐年間所許諾的“與李家結(jié)姻”付諸實現(xiàn),并一再懺悔自己有負于李。過了幾年,李受貴州巡撫張亮基之邀,赴黔辦軍事,不久官復(fù)原職,后又升為貴州布政使,最后死于任上(1821年-1887年,享年六十六歲)。
李元度自然對曾氏心存恨意,但由于曾氏的誠心懺悔和本人晚年的官運順?biāo)?,最后還是原諒了曾氏。在曾氏去世后,他寫了十二首悼念詩,對曾氏予以高度評價,對彼此之間的嫌隙予以冰釋。茲錄第九首于次,供大家吟賞:“記入元戎幕,吳西又皖東。追隨憂患日,生死笑談中。末路時多故,前期我負公。雷霆與雨露,一例是春風(fēng)?!?/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