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羅整庵少宰書》第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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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整庵就是羅欽順(1465—1547年),整庵是他的號,少宰是官職名,明清常用作吏部侍郎的別稱。羅欽順字允升,江西泰和人。他潛心格物致知之學,專力于窮理、存心、知性。在當時王學盛行的情況下,羅欽順一方面批判王守仁的心學,一方面又對程朱理學進行了批判的改造,從而創(chuàng)立了自己獨具特點的氣學思想。正德十五年(1520年)夏,羅欽順請假住在老家,聽說時任江西巡撫的王陽明將溯贛江至贛州,就寫了《與王陽明書》,在王陽明經(jīng)過泰和時交給他。《答羅整庵少宰書》即是王陽明對該信的答復。

1、實有諸己

2、古本之復

3、不可不辨

4、公道、公學

5、不敢縷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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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誠意”“致知”“格物”都是為了“修身”,而格物所下的工夫,每天都可以見到效果。所以“格物”就是清除自己內(nèi)心的物欲,清除自己思想中的物欲,清除自己認識上的物欲;“正心”就是糾正物欲之心;“誠意”就是使物欲之心精誠;“致知”就是致其物欲的良知。這哪有內(nèi)外彼此之分呢?理只有一個。從理的凝聚上來說就是性,從凝聚的主宰處來說就是心,從主宰的發(fā)動上來說就是意,從發(fā)動的明覺上來說就是知,從對天理的光明覺悟的感應上來說就是物。所以理就物而言就是格,就知而言說就是致,就意而言就是誠,就心而言就是正。正就是正心,誠就是誠意,致就是致知,格就是格物,都是為了窮理而盡性。天下沒有本性之外的理,沒有本性之外的物。圣學不昌明,都是因為后世儒生認為理屬于內(nèi),物屬于外,而不知道孟子曾經(jīng)批評過“義外”的學說,以至于沿襲并陷入錯誤而不自知,這難道不是也有似是而非而難以明白之處嗎?不可不仔細體察?。?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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