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書籍很多,但值得思考的好書很少,東野圭吾的《虛無的十字架》算一個。
《虛無的十字架》是以中原道正的前妻小夜子被謀殺為主線,逐步找尋謀殺小夜子的真相,在尋找真相的路上,逐步的揭開關(guān)于人性的思考,關(guān)于罪與罰的思考。

首先我以我的認知簡單概括一下這本書的大概。
中原道正和小夜子的女兒愛美在家被殺害,中原和小夜子為了罪犯能夠被判處死刑而不斷奔波。當罪犯被判處死刑后,中原和小夜子無法從女兒去世的陰影中走出來,為了各自更好的生活,所以他們離婚了。后來,小夜子在對“偷竊癮”的社會問題進行采訪調(diào)查中,意外發(fā)現(xiàn)了一場21年前的殺人事件: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織在高中初嘗禁果,井口沙織懷孕后為了不被發(fā)現(xiàn),將孩子生下來后,史也和沙織一起捂死了自己的孩子,埋在了林海中。當然,史也和沙織此后的21年一直以自己的方式贖罪,以求解脫。在小夜子將這件事告知史也現(xiàn)在的妻子町村花惠時,被花惠的父親町村作造聽到了,作造為了女兒和外孫的幸福,跟蹤小夜子被將其殺害,并前往沙織的住處,逼迫他對當年的事件保密。中原將調(diào)查的這些事告訴史也和花惠,讓他們自己做選擇,他們選擇了去自首,但因為嬰兒遺骨已被小夜子挖出,警察因無法找到證據(jù)不能對史也和紗織判刑,當然,這也算比較溫情的結(jié)局了。
在花惠和作造的父女線上,花惠有一個特別特別不靠譜爹,甚至以之為恥,但當花惠的幸福遭到威脅,甚至毀滅的時候,作造用自己的方式“解救”花惠的幸福和未來,展現(xiàn)了父女之間的不言于表的情感。
書中的脈絡(luò)雖然大體如此,但書中對死刑的思考卻值得我們深思。

在死刑的認定上,中國和日本有著不同的理解,在東野圭吾的書中,死刑主要來源于動機,是主觀還是客觀,是有原因還是隨機,如果有一定的原因,就可能會不被認定為死刑。
中原在調(diào)查小夜子案件中,對死刑的意義產(chǎn)生了懷疑,死刑真的可以懲戒罪犯嗎?死刑的意義是什么?死刑是否就像虛無的十字架一樣,看似懲罰,實質(zhì)的意義是什么?
對于受害者遺族而講,犯罪就應(yīng)該受到懲罰,你既然剝奪了別人的生命,就應(yīng)該以自己的生命去償還這一切,而死刑是可以讓壞人得到應(yīng)有的懲罰的,是可以讓遺族得到心靈上的慰藉,可以讓受害者在天堂得以撫慰。而且死刑還可以讓壞人不會再出來為禍人間,不會再有下一名受害者,死刑就是報應(yīng)和還債,就是結(jié)束這一切不幸的中止符,這也是遺族為什么不遺余力的努力讓法院判死刑的原因。
但死刑除了一命償一命之外,真的發(fā)揮了作用了嗎?
在中原和小夜子的女兒愛美被入室殺害的案子中,兇手蛭川因入室盜竊被發(fā)現(xiàn),以殘忍的手段殺害了愛美,并且還是在他保釋期間犯下的案子,之前因為殺害自己的顧客被判刑入獄。中原和小夜子為了蛭川能夠被判死刑而四處奔波努力,然而蛭川直到死刑執(zhí)行時也不曾悔悟,他當初放棄上訴不是因為他對受害者有愧疚之心,而是他覺得死刑對他來說是一種解脫,或許他對受害者并沒有愧疚吧。
死亡很無力。書中律師如是說。
死亡就像虛無的十字架一般,看似將壞人審判,實則并沒有達到死刑的最終目的;反而讓壞人得到了解脫,而不是反省或愧疚。

或許有的人生來就沒有愧疚之心,只有冷血之意,但這并不是世界的全部,世界上還有好多人在為自己曾經(jīng)的罪行后悔不已,拼命的來贖罪。
史也和沙織因中學時代初嘗禁果,導(dǎo)致沙織懷孕,史也和沙織為了隱藏這一切,選擇將孩子生下來,然后親自殺死,埋在了林海,此后他們的人生軌跡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他們分手后,都在以各自的形式為自己贖罪。史也為了贖罪,娶了當時準備自殺并且已有身孕的花惠,為了救贖,他從事醫(yī)生行業(yè),拯救更多的人,以得到心安;沙織為了贖罪,虐待自己,換上了偷竊癮,不為自己,只為贖罪,以得到心安。
一時惡念,卻用了大半生去償還,或許,這比直接判死刑更加溫情,更加得以救贖和解脫。
在看這本書時,我從其他角度看到了一個問題,就是東野圭吾在書中展現(xiàn)出來的另一面,那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異。
不管是中原還是史也,他們面對變故的時候,都比小夜子和花惠更加容易解脫,更加容易走出來;而小夜子和花惠,卻始終活在陰影和愧疚之下,甚至導(dǎo)致精神失常。從這一方面來講,女性比男性承受的可能更多。
東野圭吾的每一本書,都往往給讀者思考的空間,讓讀者去評判這一切,或許,答案不在表面,而在我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