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E.T.中,權(quán)威法叫做第一法,驕縱法叫做第二法,而P.E.T.解決沖突的方法叫做第三法。
運用P.E.T.第三法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了解需求。從需求出發(fā),看看可以怎么樣滿足雙方的需要。只要找到雙方的需要了,后面想辦法解決問題,都變得水到渠成了。
第三法有六個步驟:
第一步是就是界定需求,也就是我們剛才說的通過表達(dá)說出自己的需求,通過傾聽了解孩子的需求。
第二步就是頭腦風(fēng)暴,尋找解決辦法;
第三步,想出辦法之后,就要評估一下哪個辦法好;
第四步,選一個能夠滿足雙方需求的辦法;
第五步,執(zhí)行這個辦法;
第六步,后續(xù)評估。
其實,這六個步驟最主要的就是第一步,界定需求。只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孩子想要什么,想辦法什么的,那還不是分分鐘的事情嗎?
在生活中我們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什么呢?就是我們往往會忽略第一步,直接從尋找解決辦法入手。
我們的第三法,只要我們第一步,先搞清楚雙方的需求是什么,然后就可以找到很多解決方案,這樣就能真正雙贏的溝通了。而區(qū)分需求和解決辦法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問一問:這個給我?guī)硎裁春锰幠兀亢锰幘褪切枨蟆?/b>
第三法有兩個關(guān)鍵詞,一個是需求,一個是尊重。我尊重我的需求,我也尊重你的需求,我相信一定有能夠滿足雙方需求的解決辦法。
第37課作業(yè):
1、結(jié)合一兩個具體案例用你的話描述一下第三法中六個步驟的應(yīng)用過程
孩子想帶飲料水去學(xué)校,我想讓孩子帶白開水。孩子說,媽媽,我在家喝白開水,讓我去學(xué)校拿飲料水。我覺得,我都不想一直喝白開水,就覺得可以,就答應(yīng)了孩子。
2、聽完這節(jié)課,你的感悟是什么
事實上,只要是雙方真的在需求上有沖突,就一定能夠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的。如果找不到,很有可能是需求搞錯了,你沒搞懂對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或者是這個事情對你沒有什么實質(zhì)性的影響,他做與不做,只影響你的心情,并不會給你帶來什么好處,這種就是價值觀上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