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房婚是指父親死后某一特定的兒子收取其后母,或者兄長死后弟弟收娶其憤,或者弟弟死后兄長收取其弟媳的婚姻形式。這種婚姻形式和婚姻習俗,在我國很多民族的歷史上都曾經存在過。
轉房婚,又稱收繼婚、逆緣婚、續(xù)嫁婚、順緣婚。在這種婚姻習俗下,兄亡后嫂生子可以轉嫁給弟弟,弟亡后弟媳亦可轉嫁給兄長,姊亡后,妹妹可續(xù)嫁給姐夫。在漢族中還有父亡后,嫡子繼承父妾,稱“丞”,伯叔母轉嫁給侄兒,稱“因”。這些形式,事實上是一種再婚的婚姻模式。
我國歷代官府都有很多轉房婚事例。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在發(fā)動玄武門之變后殺掉其弟李元吉后,就“接收”了弟弟的妃子楊氏。楊氏為李世民生下了十四皇子李明。李世民曾經還思立場氏為皇后,因大臣的阻止才未付諸實施。
漢武帝時,王昭君遠嫁呼韓邪單于,當呼韓寬單于死后,她又被命令嫁給呼韓邪單于的長子。元世祖女魯國長公主也曾經兩次被丈夫的子弟收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