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觀點
一 殘障人士稱謂的三次變更
殘廢,古時候到20世紀初,廢是歧視和厭惡的表明,也是對人的不尊重,同時是對殘障人士社會生存環(huán)境的總體失望和社會認可的擔憂。
殘疾,20世紀初到70年代,疾是社會對殘障人士來源的一種正視,是對他們的不幸的一種正視,是社會認可程度的一次重要發(fā)展。
殘障,1970年以后,障是對整個殘障人群的一個社會遭遇和生活現(xiàn)狀的認可,標志社會不在糾結病因,而且并非是肢體或者感官病狀缺失才是殘障,也有心理障礙或失能等。
二 家長俱樂部的作用
組織心智障礙者家庭開展互助活動,基于家長是孩子成長最重要的支撐,基于“父母先走出來,孩子才有希望”,讓更多的家庭從驚慌,迷茫到認清現(xiàn)狀,積極努力。做好康復機構的介紹和推薦,組織各種相關活動,做好家庭和社會直接的溝通,做好家庭和政府直接聯(lián)系的溝通環(huán)節(jié)。
三 殘疾證的含義
政府對殘障人士和家庭的認可,對于社會福利政策實施的一個依據(jù)。社會工作的目的是解決社會問題,尤其是困難群體,增加他們的福利,所以,這個證不是一個恥辱,而是一個福利待遇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