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論》讀書筆記(六十七)
2022年11月16日
C:命題的斷定
1,斷定的不就是判斷
判定是專指命題的斷定而說的,是判斷中的主要活動。
斷定者就是判斷者,可斷定不就是判斷。
判斷將環(huán)境、歷史以及因果系中的許多事體都包括在內(nèi),不只限于命題。
2,自稱或自認成份以及自我中心的情感
斷定主要成分之一是一種自稱或自認(claim)。
自稱或自認的是一命題顯現(xiàn)的真,有以自我為中心的情感,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情感是斷定的主要成分之二。
3,賭博性和客觀化
在自稱或自認命題的顯現(xiàn)這一階段打住的話,這種自稱或自認是私的。
斷定不只是自認或自稱而已,他牽扯到一種賭博性,這是斷定的主要成分之三。
斷定者將情感寄托在命題顯現(xiàn)上,將其主張客觀化或公開化斷定該命題為真,我們可用“是”表示這種情形,或沒有符號時,就去體念這種客觀化或公開化的情形。這客觀化是斷定的主要成分之四。
4,判斷和命題的主要樞紐就是斷定
所斷定的雖然是命題,而命題的真假是另一件事。
命題有真假,判斷有對錯。判斷雖有命題的斷定而不只是命題。
斷定一個命題之為真總有理由、有標準,判斷的對錯就是這理由以及標準方面的問題。
D:判斷的對錯
1,注重點在判斷是活動
判斷是一件一件的事體,有特殊的環(huán)境,歷史背景,一時一地的因果系中的特殊的事體。
但判斷也是有意識的活動,有文化背景,所特別注重的是證實、否證以及對錯的標準。
判斷是事體與活動二者的綜合。
視一命題之為真或假和一命題的真假是兩件事。
就判斷之為活動說,判斷有對錯。
對于判斷我們所注重的是他是有標準有對錯的活動。
2,對錯不一定是真假
判斷對錯不一定就是所斷定的命題的真或假。
在一對的判斷中,斷定一命題之為真或假,是有理由的,有根據(jù)的,或者有標準的(這些是文化背景所供給的),然而這不就是命題的真假。
文化背景有實地限制,斷定命題真假有時地限制,命題的真假沒有時地限制。
作者認為判斷的對錯有史,或斷定命題的真或假有史,而命題的真假沒有史。
3,時地性,以證實證明為例
證明與證實二者不同,都有時地的限制。
證明或證實的方式或工具不同,一命題在一時期與另一時期判斷為真或假,兩判斷或許都對,但命題不因此就既真又假。
判斷的對錯是相對于一時一地的證明證實的方式或工具的,而命題的真假不是,這是就前后兩判斷中所斷定的同一命題而說的。
4,兩判斷中表面上同一的命題不必是同一的
兩判斷中斷定的表面上同一個命題,但根本就不是對于同一個命題的斷定。
命題雖有同一的表示工具,但在不同的情形中所表示的命題不一,實是在因為同一工具在不同的情形之下有不同的意義。如“四海之內(nèi),皆兄弟也”。
5,命題無史,判斷有史
判斷有對錯,對錯有理由,有根據(jù),有標準,這理由、根據(jù)、標準是相對于時地的,所以判斷與命題不一樣。判斷的對錯有史,命題的真假沒有史。
一真的命題永遠是真的,一對的判斷不永遠是對的。
但判斷的對錯的理由,根據(jù),標準是可以進步的。
四:命題的證實
A:判斷的對象
1,判斷的對象和實際上的有無
證實是看實際上有沒有判斷的對象,是承認某某命題為真的理由之一。
判斷總是有對象的,問題在于實際上有沒有判斷的對象。
判斷中所斷定的命題,有三種:①特殊的命題,②普及于一時一地的命題,②普遍命題。
實際上有對象,就是有①特殊的事實,②限于時地的普通情形,③固然的理,有三者之一,此時可說該判斷證實。若“認為”沒有實際上的對象,則說該判斷為事實所否認。
“認為”是限于時地的,也就是說證實的工具或方式有歷史。
2,材料與論旨
判斷的對象似乎都有材料與論旨的分別。大多數(shù)情況下材料和論旨在事實上合一,但二者仍有抽象上的分別。
舉例“這張桌子這樣高是三尺高”和“三尺高是這張桌子這樣高”。
3,證實表示對象的材料是實際所有的
判斷的主要對象也是命題的對象,也有材料和論旨的分別。
對象相等是就材料說的,不是就論旨說的。
若一命題由另一命題推論出來,則此情形之下的對象在材料和論旨方面都不一樣。
證實一命題(就是說該命題有對象的材料是實際所有的)就證實了另一命題,則兩命題相等。
4,分別的或不分別的證實
假設(shè)由p、q兩命題。
若兩命題既不相等又沒有蘊含關(guān)系,沒有普遍的真的命題以為媒介,或意念結(jié)構(gòu)以為背景,則這兩個命題只能獨立的證實。
以下討論三種不同的命題的證實。
B:特殊命題的證實
1,表示當(dāng)前的特殊命題的證實
特殊命題分兩類:①關(guān)于以往的事實的命題,②關(guān)于當(dāng)前的事實的命題。
對于將來的判斷所斷定的命題的成分相當(dāng)復(fù)雜,撇開。
現(xiàn)只就關(guān)于當(dāng)前的特殊命題立論。
分需要特別工具及不需用特別工具的問題。
后者只需有耳聞目見即可,是最基本的方式,即便在理論發(fā)達的時候,耳聞目見依然是證實的最基本工具或方式。
2,有時需用特別工具
此處不說科學(xué)工具,有些如沙漏,規(guī)矩等不能稱為科學(xué)工具。
知識發(fā)達之后,耳聞目見的證據(jù)需加上中立的工具,以求得靠得住的結(jié)果。
引用工具,逃不了耳目的引用。
3,直接或間接的證實
此處所謂直接或間接是從有無推論著想。
沒有推論,表示命題無論證實或被否證都不是我們的動作的結(jié)果的結(jié)論。
說證實或否證是直接的,因這命題本身就表示或不表示這結(jié)果。
利用普通的情形或趨勢以為媒介,是間接的。
4,媒介的利用不限于以上
媒介不限于普通情形或趨勢,固然的理也可以。
知識越進步,特殊的命題的證實越需求助于固然的理。
C: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的證實
1,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的證實
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內(nèi)容是現(xiàn)在的,可是對象從材料說不是在現(xiàn)在的,是以往的特殊的事體或事實,不能重現(xiàn)于現(xiàn)在。但我們總得要在現(xiàn)在去證實。
不能直接的證實,間接的方式也不同。
牽扯到特別的工具,如記載及古物,也牽扯到普通的工具,如普遍的學(xué)理。
形成證實有困難,這類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是不容易證實的。
2,記載
記載是特殊工具之一,記載不一定表示事實。
獨立而又相同的記載的證實價值大。
但獨立的記載大都是不同的內(nèi)容,會有取舍,取舍標準不是記載本身所供給的,總要求重于旁的知識。
對于記載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
就單個的特殊命題,說他的或然性不高。
3,古物
古物的證據(jù)價值比記載的要高。
有兩個立場:①古物②是當(dāng)前的所與,當(dāng)前的所與可直接官覺。
從古物著想,將某古物意念引用到當(dāng)前的所與上去,本身是一判斷。要證實這一判斷相當(dāng)困難,牽扯到普遍的學(xué)理或自然律以及歷史上的知識,只有證實為古物才能利用它作為相干的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的證實工具。
問題在于證實某所與為古物之前。
4,普遍的學(xué)理
作為工具的普遍的學(xué)理及對于別的學(xué)問的知識是容易被忽視的。
對于記載以及證實一所與為古物,都利用到普遍的學(xué)理以及旁的知識。
普遍的學(xué)理是最普通的工具,在證實一表示歷史的特殊命題時,不應(yīng)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