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是按值傳遞還是按引用傳遞?

今晚遇到一個問題,就是全局變量的局,死活不變

如圖的效果 country 永遠為 1

最近遇到個有趣的問題:“JS中的值是按值傳遞,還是按引用傳遞呢?”

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了解什么是按值傳遞(call by value),什么是按引用傳遞(call by

reference)。在計算機科學里,這個部分叫求值策略(Evaluation

Strategy)。它決定變量之間、函數(shù)調(diào)用時實參和形參之間值是如何傳遞的。

按值傳遞 VS. 按引用傳遞

按值傳遞(call by value)是最常用的求值策略:函數(shù)的形參是被調(diào)用時所傳實參的副本。修改形參的值并不會影響實參。

按引用傳遞(call by reference)時,函數(shù)的形參接收實參的隱式引用,而不再是副本。這意味著函數(shù)形參的值如果被修改,實參也會被修改。同時兩者指向相同的值。

按引用傳遞會使函數(shù)調(diào)用的追蹤更加困難,有時也會引起一些微妙的BUG。

按值傳遞由于每次都需要克隆副本,對一些復雜類型,性能較低。兩種傳值方式都有各自的問題。

我們先看一個C的例子來了解按值和引用傳遞的區(qū)別:

voidModify(intp,int*q){p=27;// 按值傳遞 - p是實參a的副本, 只有p被修改*q=27;// q是b的引用,q和b都被修改}intmain(){inta=1;intb=1;Modify(a,&b);// a 按值傳遞, b 按引用傳遞,// a 未變化, b 改變了return(0);}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

a => p按值傳遞時,修改形參p的值并不影響實參a,p只是a的副本。

b => q是按引用傳遞,修改形參q的值時也影響到了實參b的值。

探究JS值的傳遞方式

JS的基本類型,是按值傳遞的。

vara=1;functionfoo(x){x=2;}foo(a);console.log(a);// 仍為1, 未受x = 2賦值所影響

再來看對象:

varobj={x:1};functionfoo(o){o.x=3;}foo(obj);console.log(obj.x);// 3, 被修改了!

說明o和obj是同一個對象,o不是obj的副本。所以不是按值傳遞。

但這樣是否說明JS的對象是按引用傳遞的呢?我們再看下面的例子:

varobj={x:1};functionfoo(o){o=100;}foo(obj);console.log(obj.x);// 仍然是1, obj并未被修改為100.

如果是按引用傳遞,修改形參o的,應該影響到實參才對。但這里修改o的值并未影響obj。因此JS中的對象并不是按引用傳遞。那么究竟對象的值在JS中如何傳遞的呢?

按共享傳遞 call by sharing

準確的說,JS中的基本類型按值傳遞,對象類型按共享傳遞的(call by sharing,也叫按對象傳遞、按對象共享傳遞)。最早由Barbara Liskov. 在1974年的GLU語言中提出。該求值策略被用于Python、Java、Ruby、JS等多種語言。

該策略的重點是:調(diào)用函數(shù)傳參時,函數(shù)接受對象實參引用的副本(既不是按值傳遞的對象副本,也不是按引用傳遞的隱式引用)。 它和按引用傳遞的不同在于:在共享傳遞中對函數(shù)形參的賦值,不會影響實參的值。如下面例子中,不可以通過修改形參o的值,來修改obj的值。

varobj={x:1};functionfoo(o){o=100;}foo(obj);console.log(obj.x);// 仍然是1, obj并未被修改為100.

然而,雖然引用是副本,引用的對象是相同的。它們共享相同的對象,所以修改形參對象的屬性值,也會影響到實參的屬性值。

varobj={x:1};functionfoo(o){o.x=3;}foo(obj);console.log(obj.x);// 3, 被修改了!

對于對象類型,由于對象是可變(mutable)的,修改對象本身會影響到共享這個對象的引用和引用副本。而對于基本類型,由于它們都是不可變的(immutable),按共享傳遞與按值傳遞(call

by value)沒有任何區(qū)別,所以說JS基本類型既符合按值傳遞,也符合按共享傳遞。

var a = 1; // 1是number類型,不可變

var b = a;

b = 6;

據(jù)按共享傳遞的求值策略,a和b是兩個不同的引用(b是a的引用副本),但引用相同的值。由于這里的基本類型數(shù)字1不可變,所以這里說按值傳遞、按共享傳遞沒有任何區(qū)別。

基本類型的不可變(immutable)性質(zhì)

基本類型是不可變的(immutable),只有對象是可變的(mutable).

例如數(shù)字值100, 布爾值true, false,修改這些值(例如把1變成3,

把true變成100)并沒有什么意義。比較容易誤解的,是JS中的string。有時我們會嘗試“改變”字符串的內(nèi)容,但在JS中,任何看似對string值的”修改”操作,實際都是創(chuàng)建新的string值。

varstr="abc";str[0];// "a"str[0]="d";str;// 仍然是"abc";賦值是無效的。沒有任何辦法修改字符串的內(nèi)容

而對象就不一樣了,對象是可變的。

varobj={x:1};obj.x=100;varo=obj;o.x=1;obj.x;// 1, 被修改o=true;obj.x;// 1, 不會因o = true改變

這里定義變量obj,值是object,然后設置obj.x屬性的值為100。而后定義另一個變量o,值仍然是這個object對象,此時obj和o兩個變量的值指向同一個對象(共享同一個對象的引用)。所以修改對象的內(nèi)容,對obj和o都有影響。但對象并非按引用傳遞,通過o

= true修改了o的值,不會影響obj。

術語的不同版本

需要注意的是,求值策略中的“引用”和求值策略本身都是抽象概念,這里的引用和語言具體的引用(例如C++的&a, C#的ref參數(shù))可以不同,請不要混淆。

由于JS在傳遞對象類型的值時,是按值傳遞引用的副本,參考Dmitry的博文(鏈接)目前,對JS的求值策略有兩種解釋:

JS采取的都是”按值傳遞”的求值策略, 其中對象類型較為特殊,實際為按值傳遞了引用(即傳遞引用的副本,而不是按引用傳遞引用)。從這個角度,說對象也是按值傳遞也是有道理的。(雖然筆者不是十分贊同).

引入“按共享傳遞”的求值策略,它讓我們精確的區(qū)分按共享傳遞與經(jīng)典的按值傳遞、按引用傳遞的不同。在這種情形下,可以按傳參類型區(qū)分:“基本類型按值傳遞、而對象按共享傳遞。”(筆者更傾向的描述方式)

結論

雖然關于JS的求值策略有諸多爭議和不同版本,博主比較傾向的結論是:

“JS中基本類型是按值傳遞的,對象類型是按共享傳遞的?!?/p>

語言抽象概念并非博主創(chuàng)造或臆造,文中所涉理論理論均有參考,詳見下面之參考文獻。

另感謝博客園園友@京山游俠 @greatim的精彩討論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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