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臉能看出月薪?月薪3千的臉和月薪3萬的臉有區(qū)別嗎? 是的,真的有區(qū)別。 而且長著“有錢人的臉”的人在找工作時比長著“窮人的臉”的人更容易被聘用” 今年5月,多倫多大學發(fā)表了...
文/麥大人 01 她是“金庸的夢中人”,也是王家衛(wèi)眼中的“第一古典美人”,她是公認的東方版“奧黛麗·赫本”。 去年10月30日,“香港最漂亮的女演員”夏夢去世,享年83歲。 ...
1、愿所有的晚安都有回應。 ---出自網易云《晚安》丟火車 熱評 2、你在炫耀詩和遠方,父母卻尚在茍且。 ---出自網易云《春風十里》鹿先森樂隊 熱評 3、有些事,不說是個結...
看到這個報道的時候我內心第一個想法是江歌仗義卻無腦,她為好友挺身而出仗義,參與朋友的感情問題實屬拎不清,作為一個女孩子,和一個男生發(fā)生激烈爭論,沒有一點自我保護意識,她有負于她的母親,可是現(xiàn)在評論一邊倒,大家都去指責劉鑫了,反思江歌事件為什么發(fā)生,女孩的自我保護寥寥無幾。至于劉鑫,如果我在那個地方我一定會在申書上簽字,我們國家對于道德方面的懲罰沒有具體規(guī)定,那么像劉鑫這樣的該受到懲罰的人怎么辦,她這樣的人沒什么愧疚,沒有良心,沒有擔當,讓她隨著時間流逝瀟灑的活著?我做不到,我不知道我們國家什么時候可以明確道德違法后該受到怎樣的懲罰,但是我可以明確的去指責漠視他人生命的人,不論一邊倒還是這樣,劉鑫要為她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直到她真正悔過乞求原諒。
作為一個學法者,我想對你說:
1.你對司法程序有一定的誤解。法本身就起源于社會,它的終極目的也是為人類為社會服務,從而讓社會達到一個穩(wěn)定度。
2,你對干預司法的理解有偏差。這種行為不叫干預司法,憲法規(guī)定,每一個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言論自由權。江歌媽媽的做法只是在行駛她的言論自由而已。一個連一國之本的憲法都沒有權力去制止的事情,你又有什么權力去指責。同樣你在發(fā)表你的言論自由,只要不說出污蔑誹謗的話語也沒有人會制止你。
3,中國處于法律逐漸完善的階段,它比不上英美法系的國家,它也沒有發(fā)達國家的法律完善。我國現(xiàn)在正在通過不同的案例不斷的摸索,制定和修改越來越完善的法律。
4,媒體本來就是公布傳輸信息的一個媒介,我們作為普通的人,不可能任何時間任何地方發(fā)生的任何事都能完全知道,只能通過媒體去了解。我相信絕大多數(shù)時候絕大多數(shù)媒體報道的絕大多數(shù)事情還都是客觀公正的。 同樣,你這樣果斷決絕的抨擊媒體,如果是在美國,你會被抓的。然而中國現(xiàn)在對這一塊的法律沒有這么嚴格。
5,我們通常會講一句話:你所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作為呈堂供詞出現(xiàn)在法庭上,所以雖然言論自由,但帶有明顯抨擊性的話語也最好不要在公眾場合公開發(fā)表。
6,中國法律確實對道德上的犯罪不犯罪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可能道德上該受到譴責,到司法上確實無罪。法律的建制是根據(jù)國情制定的,但是判案的時候,是結合實際案例決定的。江歌媽媽這種行為不屬于制造輿論,干預司法。如果司法這樣容易干預,那也不叫法律了。
7,如果你是為了蹭熱度,當然這種情況是絕大多數(shù)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不排除這么一類人的存在。那你發(fā)表這樣的言論,我就真的無話可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