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位女子,漢文帝廢除了一種酷刑,被后人譽為千古仁政

公元前167年,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子,千里迢迢從齊都臨淄來到京城長安,冒死喊冤。這位小女子竟然驚動了大漢天子漢文帝,同時由于她的上書,漢文帝毅然決然的廢除了一種酷刑,這個小女子是誰?她究竟有什么本事?這種因她而廢掉的酷刑曾經(jīng)帶給人們怎樣深重的苦難呢?

淳于意在齊國出任太倉令,年少時拜名醫(yī)公乘陽慶為師,學習醫(yī)術,得到名師真?zhèn)?,醫(yī)術十分精湛。公元前167年,淳于意醫(yī)治病人,結果搶救無效死亡,病人家屬一紙狀書將淳于意告上朝堂,淳于意被判決處以肉刑。按照當時的法律規(guī)定,淳于意需要從齊國都城臨淄趕到京城長安接受肉刑。

肉刑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肉刑在當時包括黥(讀擎)刑(在臉上刺字并涂黑)、劓(讀亦)刑(割掉鼻子)、刖(讀月)刑(剁掉左腳或右腳)以及宮刑,無論是哪種刑罰,只要受過肉刑,將永遠無法再回歸正常生活。

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當淳于意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的五個女兒在囚車旁一直哭,淳于意看到后就罵道:真是悲哀,誰讓我只生了女兒,沒有兒子呢,臨到有事,沒有一個人能幫我。小女兒叫淳于緹縈,聞聽此言,緹縈心中不平,義憤填膺的對父親說道:我愿意隨您去長安。但是遭到衙役的拒絕,于是緹縈“啖之差役,并當家門”,向衙役吐口水,并擋住家門。面對撒潑打滾的緹縈,衙役無奈只能帶上緹縈一同上路。

緹縈隨父親到了京城長安,準備上書漢文帝??墒且唤槊衽跄苌线_天聽呢?“當車前而不令通,于通衢囂多人注”,緹縈為了救父親,大聲喧囂的擋住漢文帝的御駕,引來圍觀,借此機會上書救父。

緹縈在書中寫道:我父親在齊國擔任官吏,百姓都稱其廉潔,如今犯法當施以肉刑;對于死去的病人我感到十分悲痛,而對于受了肉刑之后的人,則再也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了,我愿意當奴婢來贖我父親的罪行。緹縈的上書中,不僅是為其父辯護,更是觸及了一個重大現(xiàn)實問題,一個犯了罪的人,受了處罰以后,還能不能改過自新,再次融入社會?

漢文帝看過以后,心中非常震驚,在為緹縈為奴救父的孝舉而感動的同時,也深深贊同緹縈所提出的罪人回歸社會的問題,所以漢文帝當時就下詔道:我們現(xiàn)在有三種肉刑(沒有提及宮刑),但是并不能使犯罪率下降,相反現(xiàn)在如果有人犯了過錯,將要面對的是還未加以教育便直接受刑,之后他便再也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了。所以決定廢除肉刑。

肉刑始于夏商時代,到春秋時期盛行,秦朝日益普遍,而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種殘酷的刑罰便成為野蠻殘忍地行為,從而遭到人民的強烈反對,所以漢文帝在看到緹縈上書之后便決定廢除肉刑,因為肉刑不僅僅對人身體上的傷害,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二次傷害。

肉刑給人精神上帶來的傷害第一就是恥辱感。眾所周知,司馬遷在漢武帝時期遭受宮刑,之后,司馬遷寫過一篇非常有名的書信《報任安書》,在信中,司馬遷就寫了為什么會遭受宮刑,宮刑給自己帶來了哪些傷害,自己為什么要忍受如此奇恥大辱。通篇讀來,宮刑給司馬遷帶來的就是一個字:辱。

第二是不孝,《孝經(jīng)》中記載: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如果遭受肉刑,毀傷身體,愧對父母,這就是不孝。

廢掉肉刑之后,漢文帝采取的辦法是使用城旦、舂這樣的勞役刑和笞刑、死刑部分替代了肉刑。使用髡鉗代替黥刑,剃光犯人頭發(fā),脖子戴上鐵圈,男的發(fā)配到修長城,女的為國家舂米;該受劓刑的人笞三百;該斬左趾者笞五百;該斬右趾者直接處以死刑。

漢文帝能夠廢除肉刑,除了漢文帝清醒的認識到秦法嚴酷的嚴重后果,對人民與社會造成了巨大傷害之外。還因為漢文帝本人就是一個宅心仁厚之人,以德政治天下,自然不能允許肉刑這樣的酷刑存在。如此仁政愛民,所以漢文帝在位二十三年,開創(chuàng)出中國封建社會第一個太平盛世“文景之治”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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