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發(fā)了一條說說:喜歡一個人是應該把他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還是讓他保持本來的樣子。其實這本身是不矛盾的,喜歡是什么?就是喜歡他的全部,無論優(yōu)點還是缺點。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脾氣,如果可以輕易的改變,那就不是原來的自己了。
昨天半夜12點,心血來潮給某人打了一個電話,沒想到那么遭他反感,可能是我太幼稚了,唉,兩個人都是不愿意先低頭的人。說話就跟吃了炸藥似得,充滿了火藥味。
有些幼稚的事你只會跟自己最親近的人做,我覺得某人是不懂我的,他覺得他不喜歡的事,我是不能做的。就是一個電話。我真希望某人能陪我一起瘋,一起成長。
當某人給我打QQ電話的時候我是有一絲高興的。沒想到還是沒有緩解關(guān)系。還是靜靜吧!
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