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里仁第四》(18):對待父母的態(tài)度

【原文】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無怨?!?/b>

【解釋】孔子說:“(若父母有錯)侍奉父母時要婉轉(zhuǎn)地勸誡,如果自己的想法父母并不理解和接受,也要做到恭敬而不違逆,任勞任怨?!?/p>

【我的理解】

首先我們要警惕,“過錯”和“不同”不一樣。

父母因為與我們年代不同,而想法不同,行為不同,這些我們要理解,不能說這是父母的過錯。如父母對智能產(chǎn)品不熟知,因操作適當(dāng)而導(dǎo)致物品的損壞,這是與我們的不同,不是過錯。

又或者,因受教育程度不同,所以在教養(yǎng)孩子方面,父母的想法有不適宜之處。比如打孩子、會說傷害孩子自尊的話,這依舊是時代造成的觀念差異,而不是父母的過錯。

凡此種種情況,做子女的,面對年邁的父母,要像我們嬰孩時,父母耐心教導(dǎo)我們走路吃飯一樣,不要生氣,要有十足的耐心。

所謂“過錯”,是想法和行為,違背了亙古不變的道理和價值觀。這才叫過錯!

父母也是人,也會有過錯。儒家不認(rèn)為要一味的遷就父母,真正孝順的子女,面對父母有過錯,應(yīng)該和顏悅色,委婉的勸告。即所謂的“幾諫”。

然此事難成,縱觀歷史,恐怕也只有舜帝做到了這一點。

雖然難以做到,做子女的還是要盡量去做,這也不失為子女的本分。常想母親十月懷胎之苦,便不敢在母親面前造次,常思父母養(yǎng)育之恩,便要曉得知恩圖報。

報恩于父母,不求珍饈美味,只在態(tài)度上誠懇、和善,便足矣。

愿以此文,與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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