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出口

五胡亂華,神州沉陸,來自北方少數(shù)民族的沉重一擊,崩潰了中國北方舊有的政治秩序,就此陷入了民族仇殺、人民流徙和經(jīng)濟破壞的局面。

十六國無疑是在一定程度上摧殘了華夏文明,但其對于華夏政權的影響是雙重的,其部落制度與軍事組織中蘊含有巨大的政治能量。

北方少數(shù)民族造就了異族皇權,擁有軍功貴族和國人武裝的支持,有異于南朝的政治結構,有著不同的政治前景。在胡化與漢化的波動搖擺中,異族統(tǒng)治的新鮮政治因素同漢族的官僚政治制度,經(jīng)復雜互動而逐漸磨合、相互調(diào)適,漸漸步入正軌,顯現(xiàn)出更大的政治活力。

北朝后期官僚行政秩序全面復興,出現(xiàn)了一種更富功績制色彩、服務于軍功集團和吏員群體的等級管理體制,并形成了一種以“軍功吏治取向”為特征的新式政治文化。

漢唐盛世之間,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政治史上的一個波,而北朝,就是這個歷史的出口。

一 官僚行政的全面復興

北方淪喪,十六國紛亂,但在異族政權下的政治制度,經(jīng)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其政治制度的發(fā)展水平已不遜色于南朝,乃至于青出于藍。

官僚組織的權威來源是皇權,而北方的軍功貴族和國人武裝給予了軍事專制皇權莫大的支持。相較于東晉門閥政治,南朝皇權有所振興,但士族政治積重難返,所謂“主威獨運”也是有限的。在北朝,皇權卻擁有真正的專制權威,其所支持的官僚政治也是反超南朝。

官僚考課是行政運作的基本保證。魏晉南朝的考課徒有其名,但北朝則大不相同。部落重軍功,這個傳統(tǒng)在建立政權后就發(fā)展為重事功、重吏治的精神。北魏太武帝“親考內(nèi)外,大明黜陟”。孝文帝頒布《外考令》等,六品以下由尚書主考,五品以上親自臨朝考核?!氨娙烁偡Q考第,以求遷敘”,更是反映了“門第”之外,“考第”日益成為官員升遷的常規(guī)依據(jù)。孝文帝時內(nèi)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同時還有例行歲考。北周每年一考,四考黜陟。隋時的“四考受代”無疑是上承北周。相較于江左之散亂,北朝行政無疑已全面振興。

北朝的選官考試,規(guī)模不僅反超南朝,乃至于超邁秦漢。十六國時期很多政權實行了察舉,北朝察舉始于太武帝,盛于孝文帝,所謂“州舉茂異,郡貢孝廉,對揚王庭,每年逾眾”是也。北朝后期,察舉的門第限制日趨松弛,“儒生寒宦”亦可入仕??荚嚍楹T提供了入仕通道,普通知識分子在悄然抬頭。北齊地方官對秀才的考試還是后世“鄉(xiāng)試”的起源。北魏后期到北齊,考試選官日益普及,尚書省、御史臺、東西省的官職也往往用考試競爭的辦法來錄用。北魏孝莊帝、節(jié)閔帝時政局大亂,朝廷在選拔官員時依舊一絲不茍地采用考試。北齊文宣帝選拔東西省官員時,有時參試者甚至多達三千人。

南朝劉宋設“四館”,儒、玄、文、史,體現(xiàn)了士族名士的文化偏好。北朝則設六學,國子學、太學、四門小學、律學、書學以及算學,更富實用性,事關民生大計。十六國的國家學校規(guī)模也常常在東晉之上。

十六國君主重視法學的傳統(tǒng)也被北魏君主所繼承,孝文帝時立法活動達到高潮,“君臣聚堂,考訂之勤,古今無與倫比”。宣武帝頒布《魏律》二十篇,完成了一個世紀的立法總結。東魏創(chuàng)“格”,西魏建“式”直接推動了唐代律令格式體制的形成。

北魏皇權強大,對朝野的監(jiān)察也優(yōu)于南朝,文成帝和孝文帝時設“候官”多達千人,他們微服刺探,“奸巧弄威”。南朝司法監(jiān)察之職向來為士族名士所輕視,北朝則大為相反,北魏御史為“高選”,“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北朝廷尉與御史臺之間建成“寺署臺案”的制衡關系,開唐朝“三司推事”之先河。

三省制度在孝文帝時就極其完備,北齊時較于南朝則更為合理化。北朝建覆奏制,政令需經(jīng)門下覆奏方可施行,此后發(fā)展為三覆奏、五覆奏之制。

北朝中央朝廷的控制力較南朝更為強大。西晉因士族不愿外放為官,因此制訂“甲午制”,要求先任縣官方可入朝,不久后便成一紙空文,北齊襲用“甲午制”,以“士人為縣”,通過強硬手段迫使士族就任地方官。東晉南朝都督區(qū)勢力龐大,割據(jù)一方,地方軍政長官往往擁有大量部曲,這在北方則是較為少見的。

魏晉以來,民戶凋零,北方北少數(shù)民族占據(jù),在人們的印象中往往是社會凋敝、人煙稀少的。但,早在后趙時,北方戶數(shù)就顯示出了增長的趨勢,前燕戶數(shù)更是超過西晉同一地區(qū)的一倍多,北方依附農(nóng)所占人口比例較南方要小得多,國家括戶能力則相當強大。北朝在重建地方控制與編戶齊民體制上的成就是南朝所不能望及項背的。大土地所有制是中國古代生產(chǎn)關系發(fā)展的主流,而均田制不過是北朝的一個曲折,但當東漢魏晉豪族通過大土地所有制和依附關系的發(fā)展削弱中央集權和編戶齊民體制的時候,北朝卻通過均田制和三長制將其重建并強化,均田制成為了北朝隋唐中央集權振興的必要環(huán)節(jié)。

胡漢的激蕩,造就了北朝體制的青出于藍,成為了隋唐制度的淵源。

二 等級與身份的秩序化

官僚體制是由各級官職和各級官員所構成的科層體制,所以它的等級結構是能夠反映一個官僚體制的特性的;同時一個政權的政治結構,也必然體現(xiàn)在等級和品位結構之上。

北朝政治結構的主干為異族皇權、軍功貴族和國人武裝,而這一點,也將體現(xiàn)在等級安排和身份管理的變遷之上。魏晉以降,官員的等級安排明顯繁復起來了,出現(xiàn)了“品位化”的高潮。形形色色的散官名號、加銜,也雨后春筍似的繁衍開來。但是北朝等級管理制的特點,是一體化程度更高,更簡練實用,其功績制的色彩更濃厚,而且明顯向軍功傾斜。

九品官品是一個綜合性的等級框架,把其他各種等級位階,如祿秩封爵、軍階、散官等,都容納其中了。魏晉官品未與祿秩完全整合,而北朝的俸祿則全依官品而定,實現(xiàn)了秩、品的一體化。魏孝文帝又把官品析分出正從品、上下階,形成了九品十八級三十階的柜架,其下還設有流外七品。

梁十八班主要用以確定官資,與權責、俸祿無干,也不涉爵級,這與北魏的官品正從十八級不同。梁十八班外另有三品蘊位及勛位、州班、郡班十班、縣班七班、軍號十品二十四班、不登二品之軍號八班 、施于外國之軍號十品二十四班等,它們一定程度逸出了九品或十八班。梁十八班與爵級無關,爵級起家的制度相當散漫,而北魏五等爵不僅自身有品階,而且襲爵者的起家官品安排也相當清晰整齊。南朝軍號與官品也不一致,二者并不級級對應,各種散官的品級也散亂無序,而北周北齊的軍號、散官,則都與官品一體化了,在官品上作勻稱分布。南朝直到梁陳,班、品、秩、爵、軍階、散官等等,在結構上依然旁逸斜出;而北朝的官品、俸祿、封爵、軍號、散官等等,與官品的整合更為緊密,在九品官品框架中的分布嚴整有序,各種位階的一體化程度更高。江左朝廷把大量精力投到了安排官貴的個人級別上來,梁朝除了官品、封爵、中正品外,又有十八班、七班、三品蘊位、三品勛位、州郡縣班及軍號之班,顯得分外繁復冗雜。

在身份管理和職位管理的關系上,秦漢的重心在后者,皇帝對官僚的品位保障不操太多的心,官僚大多一人一銜,官階管理很簡潔;而南朝的重心在前者,官階繁復,一個人有一大堆頭銜,身份管理的工作量畸形膨脹了。北朝雖有類似弊端,但其變遷與南朝不同。北周軍號由百余號化簡為不到50號,而且與官階一致化了,均勻分布在官階各級上。隋唐軍號的簡化趨勢,顯然上承北朝。

江左的士族身份,主要體現(xiàn)為中正品,所謂“”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一還,遂成卑庶”;中正二品之內(nèi),則有“清濁”進一步區(qū)分門第、身份與官職,品位結構的重心向士族門]第偏轉(zhuǎn)了,而北朝的位階,則具有明顯的功績制特點,而且偏重軍功。

以“清濁”論官職高下的制度,為秦漢之所無,首發(fā)于魏晉,是士族的文化偏好造成的,其本是是扭曲的。文化士族通過對清要、清閑和文翰化官職的獨占,進而將其弄成“清官”來維系其對寒人、吏職、軍職的優(yōu)越地位。北朝當然也有“清官”觀念,已擺脫了士族偏好,而向官僚政治回歸了,北朝的軍功貴族對清濁是非常淡漠的。

自北魏末至東西魏,門閥化了的洛陽權貴受到重創(chuàng),戰(zhàn)亂中一大批軍功貴族涌入統(tǒng)治階層,出現(xiàn)了一種文號與軍號的“雙授”制度,軍功貴族不再滿足于占有軍號,進而問鼎文散官,決定性地突破了“文武清濁”的品位秩序。

三 北朝政治風尚

南北朝的歷史就是文化士族與軍功貴族的競爭史。南朝皇權重振得力于次等士族,但仍擺脫不了士族政治的影響,受到文化士族的壓抑。而在北方,騎馬民族的天性便是強者為王、崇尚軍功,在建立政權后,重軍功的精神就順理成章的化為重吏治、重事功了,也因此以其發(fā)奮蹈厲的軍功精神,為官僚體制注入了蓬勃活力。

南朝士族是文化士族,他們尋求一己的政治理想,尋求個性自由,可能為尋求文化成就而旁置了行政職守。而北朝的軍功貴族則不然,他們是軍事化了的,他們的組織編制以“命令”和“服從”為基礎,士人在北朝趨于官僚化,向秦漢的職業(yè)吏員回歸。

魏晉玄學的彌漫,侵蝕了專制官僚體制的觀念基礎。北方玄學不盛,法術之學卻為人所重。公孫表曾向魏道武帝獻上《韓非書》二十卷,勸其“以法制御下”,道武帝一見傾心。勃海封氏世傳律學,“好刑名”“好法律”的官僚更不乏其人。史稱北齊士人“多曉法律”。宇文泰與蘇綽的君臣投契,“申韓”曾是其間紐帶:蘇綽向宇文泰“指陳帝王之道,兼述申韓之要”,宇文泰“不覺膝之前席”,兩人一氣兒聊到天亮。史敘北朝之政“先法令而后經(jīng)術”,其風氣直持續(xù)到隋 ,隋文帝“不敦詩書,不尚道德,專任法令,嚴察御下”。

漢代有儒生、文吏之爭,而北朝后期“刀筆吏”們再度嶄露頭角,與漢政相近的政治文化模式漸,漸回歸。魏晉事功派曾抨擊名士“浮華”,而北朝猶為其甚。

四 走出歷史的波谷

從宏觀來看,東晉南朝和十六國北朝全部歷史運動的總體,其主流畢竟在北而不在南,中古時代是經(jīng)由北朝而走出中古,走向隋唐盛世的,對魏晉南北朝這個政治低谷而言,北朝構成了它的歷史出口。

同樣的制度,在北朝運行的就比在南朝好,而且北朝并非簡單的學習,更有所創(chuàng)造,隋唐制度上承北朝就顯示了其政治活力。

北朝相較于南朝,其武力是更為強大的,因此造就了更集權、更法制化和更富功績制精神的政治體制。少數(shù)民族酋眾之間的“主奴”關系以及同族之間的“同胞”概念,在其漢化的進程中,以其特別的方式強化了政權的集權性和向心力,同時那具有民族壓迫的性質(zhì)也使政權具有更大的內(nèi)部張力。

北方異族政權具有政治復興的更大動量,在經(jīng)歷了政治低谷之后,帝國以北朝為“出口”而走向隋唐盛世,歷史的軌跡回歸于它“常態(tài)”的中軸線,并繼續(xù)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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