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讀書札記207】格物內涵再深入

《傳習錄下》第303條(黃直錄8

以方問曰:“先生之說格物,凡《中庸》之‘慎獨’及‘集義’‘博約’等說,皆為格物之事?”先生曰:“非也。格物即‘慎獨’,即‘戒懼’。至于‘集義’‘博約’,工夫只一般,不是以那數件都做‘格物’底事。”

黃直問,《中庸》講的“慎獨”、孟子講的“集義”、《論語》講的“博約”,都屬于老師講的格物嗎?

王陽明說,不是的。我所謂的格物,相當于慎獨、戒懼。集義、博約,只是一般的功夫,不是格物。

公孫丑問:“敢問何謂浩然之氣?”

孟子曰:“難言也。真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ǎng)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p>

孟子所謂的“浩然之氣”,就是天地正氣在人心上的體現,它充斥于天地之間,如陸九淵所說,平時無知無能,一旦遇到事情,就無所不知、無所不能,這就是浩然之氣。養(yǎng)浩然之氣,要遵循天道,要合乎道義,擴養(yǎng)自己的義??梢姡朗强陀^的,是天道,義是主觀的,是人義。

孟子說,持之以恒擴養(yǎng)義才能養(yǎng)成浩然之氣,不是靠做幾件仁義之事就能達到的,相反只要做了一件違背良心的事,浩然之氣就不充實了。

孟子的“浩然之氣”應該就是王陽明的“良知”,孟子的“集義”,是從善去惡的功夫,類似王陽明講的“致良知,事上練”。

王陽明卻說,“集義”只是一般的功夫,不是“格物之事”。有點令人費解?;蛟S,在王陽明看來,“集義”是格物的功夫,是過程,不是格物本身,格物是正心,心即理,但義還不是完全的天理?;蛟S有這樣細微的區(qū)別。

子曰:“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保ā墩撜Z·雍也》)

在《傳習錄》第296條,王陽明指出,博學包括學習詩書六藝和事上練兩個方面,約禮是人與人之間的行為規(guī)范上磨煉。博約的功夫已經很全面了,應該是格物的功夫,但也不是格物本身。

格物在正心,也許王陽明在講格物時,更強調心上的功夫,這才是根本,而集義和博約都是事上的功夫,事上的功夫必須歸于心,就是沒有事情的時候,不與人交往的時候,內心依然是澄明的,所以他說戒懼、慎獨才是格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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