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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玉林博白縣的一個幼童經(jīng)過馬路時被車撞倒,肇事車司機逃逸;路過的行人視而不見、有意避讓;最終還是一個7歲的小學生將其拖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小學生向一個大人求救,卻遭到了拒絕。
這不禁讓人想起2011年發(fā)生在佛山的小悅悅事件,小悅悅被貨車碾壓后,7分鐘內(nèi)18名路人經(jīng)過,發(fā)現(xiàn)受傷的小悅悅倒在路中間,但他們沒有伸出援助之手,造成了小悅悅受到第二次碾壓。最后,拾荒阿姨陳賢妹發(fā)現(xiàn)了小悅悅,將她拖離了現(xiàn)場。但不幸的是,小悅悅重傷不治,最終離開了我們。
廣西玉林博白發(fā)生的幼童被車撞事件,相對較輕,肇事車是一輛三輪摩托車,而不是一輛貨車,同時因為后來7歲小學生的及時救援,沒有造成二次傷害,不致于奪走幼童的生命。但是,與小悅悅事件相比,此事有更惡劣之處,這一次的肇事者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不僅沒有施加救援,反而加大馬力迅速逃離了現(xiàn)場。
逃離的肇事者,麻木不仁的路人,趟在地上不斷呻吟的小孩,構(gòu)成了一幅悲涼的畫面,這個畫面就象一把刀一樣,插向了我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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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不管誰是誰非,當下之急,當事者要想方設(shè)法營救傷者,而不是逃之夭夭。因為一方的逃離,完全有可能造成三種結(jié)果,一是傷者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加劇傷情;二是傷者受到二次傷害,危及生命;三是肇事者要背負更大的刑事責任。
逃逸的肇事者,良心大大地壞了,良心被狼吃掉了。對這種人,公安部門要加大偵破力度,盡快將之輯拿歸案,繩之以法,讓他在牢獄中感受度日如年的痛苦,并讓他作出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正如小悅悅事件中的肇事司機最終付出了兩年半的牢獄之災、30萬元賠償款一樣。
救死扶傷是我們應盡的義務(wù),也是一種美德,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作為路人和旁觀者,我們不能見死不救,要立即停下匆匆的腳步,迅速將傷者帶離現(xiàn)場。而兩起事件中的那些路人,我估計他們的眼睛都瞎了,他們看不到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傷者,他們視而不見,別人的痛苦與他們沒有任何關(guān)系、絲毫關(guān)系。
人啊,就不能將心比心嗎?假如,躺在地上的人是自己,難道我們就不渴望得到別人的援助嗎?假如,躺在地上的人是自己的親人,難道我們就不渴望我們的親人得到別人的相助嗎?
人啊,誰敢保證自己一輩子一帆風順,誰敢保證自己沒有一點閃失。多做點善事,就為自己多積點德,多行好事,就為自己減化點風險。
作為成人,我們平時如何教育我們的小孩呢?是教育我們的小孩樂善好施,見義勇為,還是教育我們的小孩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培養(yǎng)一顆冷漠的心?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言傳身教極及重要。就象博白事件中救人的小學生日后接受采訪時說到:“老師教育我們,別人有困難,我們要去幫助他?!?/p>
我?guī)湍?,你幫我,愛就象電流一樣在人與人之間不斷傳導,這個社會就會到處充滿溫情,世界也會變得更加美好。
如果有一個人抱著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的態(tài)度,同樣,他的做法也會影響到其他人,對他人產(chǎn)生負面作用,這種人多了,這個社會就會變得越來越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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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點愛,這世間就會變成美好的人間?!比昵?,歌星韋唯在春晚上演唱的歌曲,仍然歷歷在目。歌曲為一名受到資助的患病少女而作,目的在弘揚樂善好施、助人為樂的精神。
而今三十年過去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些字眼仍然經(jīng)常出現(xiàn)在新聞頭條,人啊,到什么時候才明白這些簡單易懂的道理呢!
勿須說世人太冷漠,勿須說世態(tài)炎涼,每個人先捫心自問,自己做的怎么樣?假如是我們自己,那天剛好從車禍現(xiàn)場路過,我們會怎么做?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是否還心存善念?
別人怎么樣,我們就應該那樣嗎?那要因人而異。別人做好事,我們要見賢思齊。別人冷漠,我們不能隨其流而揚其波。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愿天下好心人都有一個好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