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被其他部門帶入坑了。
今天國慶后第一天,老大還在補休未上班。HR來找我確定另一個同事的崗位晉升的事情包括崗位名稱的定義。
開始我以為是要確定崗位職責,其實覺得沒有必要那么急,明天老大回來了應該她來確認。但是HR著急的樣子,我就和老大通了電話確認了方向。結果去討論的時候還要我考慮崗位名稱。我當時沒有想法,因為這個體系真的沒有過。但是還和HR花了些時間想。
但是當我電話給我老大的時候,她很快就得出了方法,并且明確這應該是HR在部門建立之初就應該有的體系,只要按照這個來就可以了。我立即覺得茅塞頓開。我為什么就沒有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