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fù),吉。有攸往,夙吉。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fù),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坎下震上,解。坎為水為險,震為雷為動。雷動于坎險之外,自無險難,即“動而免乎險”,西南為坤,坤為眾。上行至外卦為往,下行至內(nèi)卦為來。臨卦之初九與六四互換而成解卦。初九上行即“往”。臨上卦為坤。坤為大地,為平坦平易,自然無險,故“利西南,往得眾也”。險難既解,就當(dāng)簡政寬刑以休養(yǎng)生息,即“無所往”,六四就當(dāng)回到初六的位置,即“其來復(fù)”,如此則吉。得中,指九二與六五居中而相應(yīng)。夙,早。解難須速,故“夙吉”。
解為早春二月之象,正是雷雨作而萬物生之時。百草果木萌芽,故曰“甲坼”,坼,裂開,甲坼指種子發(fā)芽。
解緊接蹇之后,與蹇互為綜卦。蹇難之極,難必緩解,解即為緩解,解散之意。當(dāng)解之時,有小過小罪,皆可赦免。
來知德曰:無心失理之謂過,恕其不及,而赦之不問。有心為惡之謂惡,矜其無知而宥之從輕。雷雨交作,天地以之解萬物之屯,赦過宥罪,君子以之解萬民之難。此正“雜卦”解緩之意。
來知德詳細解釋了過、惡之別及為何要赦、宥的道理。無心之失,恕其不及(應(yīng)指過失不大),可赦而不問;有心之惡,出于無知,可宥以輕罰。
愚案:《說文》云“甲,東方之孟,陽氣萌動,從木戴乎甲之象?!臂澹岩?,植物房初開也,又或作宅。雷動而水雨,萬物奮之以情,解之以散,緩之以動,安之以靜,往之則夙吉也。
《集義》編者著重解釋了“甲坼”之意。二月之時,雷雨作而萬物生,正是解難釋厄之時。
初六,無咎。
象曰:剛?cè)嶂H,義無咎也。
初六以柔居剛,上應(yīng)九四,又附于九二,故稱“剛?cè)嶂H”,為患難初解之時,理應(yīng)無咎。
《河洛真數(shù)》云:解者散難之卦,初爻乃患難初散,安寧無事,故無咎。宜安靜以休息。與九四正應(yīng),剛?cè)嶂H也,雖甚相得而斂,然退處于無位之地,不失義也,孰得而咎之乎?
《河洛真數(shù)》對此爻解釋甚詳。初六失位,故處于“無位之地”,當(dāng)此境而不失義,自然無咎。
愚案:解散之初,柔靜以應(yīng)剛,相得而難散,故于義無咎也。
應(yīng)剛,指上應(yīng)九四。初六與九四剛?cè)嵴龖?yīng),故相得而難自解。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黃,色之中者。矢,剛直者。打獵獲三狐,是因為九二有中正剛直之德,即“得中道”,故吉。九二以陽居中,為剛正大臣。三狐,指初六、六三、上六三陰爻。九二陽剛大才,輔六五柔弱之主,必先去小人以正綱紀(jì),故“田獲三狐”,去小人則必有力、正直、公正,方能服眾,小人亦不敢再來,故有“得黃矢”之辭。
愚案:矢,弓弩矢也,箭也。解緩之時,田獵而獲三狐,得黃矢,吉而守正,以中直之道,散解人心之疑也。
《集義》編者解釋“箭矢”,難道有人誤釋為“一飯而三遺矢”之“矢”?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乘坐在車上卻背負著東西,招來了強盜,有吝亦自招。六三不中不正,上負九四,下乘九二,處兩剛之中,居坎之上,德不配位,故“亦可丑”也,自招盜寇,怪不得他人。
孔穎達曰:乘者,君子之器也。負者,小人之事也。施之于人,即在車騎之上而負于物也,故寇盜知其非己所有,于是競欲奪之,故曰負且乘,致寇至也。
君子乘車,小人負載。今小人乘且負,故寇知其非車之主而奪之??追f達的解釋非常形象。
雷思曰:負且乘,小人自以為榮,而君子所恥,故可丑,寇小則為盜,大則為戎,任使非人,則變解為蹇,天下起戎矣。
雷思則從天下國家來解釋。所任非人,則天下起戎。六三動而成陽,則六五、九四、九三與九三、九二、初六成澤風(fēng)大過,大過之世,正是動蕩不安之時,任人不當(dāng),則戎寇亦自招之。
愚案:解難之時,負荷財貨而乘車馬之行,招致寇盜而難至,鄙吝可丑之甚,其咎歸誰歟?“慢藏誨盜,冶容誨淫”,盜之義明也。
老話財不露白,成語慢藏誨盜。人狂有災(zāi),低調(diào)謹慎,方得平安。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當(dāng)位也。
九四上近六五尊位,而下應(yīng)初六。拇,大腳趾,指初六,亦有認為指六三者,亦通,無論初六還是六三,皆陰柔小人。九四須去其與小人私暱之心,專承六五之尊,則可得九二君子之朋以誠心相助。朋,指九二。
俞琰曰:九四解去六三而專應(yīng)初六,則初六之至也,斯見信而相合矣,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
俞琰認為,朋指初六正應(yīng)。這種解釋,似乎僅此一家。
愚案:九四陽剛之解緩,位雖不當(dāng),孚信于人,朋至以誠,解釋險難之初,險出而雷始動,解之時大矣哉。
九四已經(jīng)出離坎險而入雷動。編者未解釋“朋”指何人。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六五柔居尊位,履中有應(yīng),得九二、九四剛大之才以助,遠小人,親賢臣,當(dāng)然獲吉。小人,指初六、六三、上六。君子得位,小人亦當(dāng)退思己過,不敢進前,故“有孚于小人”,孚,信服。
愚案:維,系也。當(dāng)解之時,君子柔以居正,解其險而獲吉,孚信于眾,小人亦退而思其過也。屈原曰“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是其義也。
編者引屈原《離騷》之語,說明孚信之義。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公指上六,隼指六三,墉,墻。六三負于高墻之上,是小人而據(jù)高位,無所遁也。上六射而獲之,自無不利。六三悖亂,上六射之,是解難平悖也。
《九家易》曰:隼,鷙鳥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喻暴君也。陰盜陽位,萬事悖亂,今射去之,故曰以解悖也。
《九家易》認為隼指六五,陰盜陽位,是悖亂之暴君。
《河洛真數(shù)》云:隼言六三也。高墉為六三之負乘,而居高位者也,上六射而獲之也。上六公位,則大臣之稱。
《河洛真數(shù)》認為隼指六三,公指上六。
王申子曰:隼指上,以其柔邪謂之狐,以其陰鷙謂之隼。上以陰柔處震之極,而居一卦之上,是陰鷙而居高者。解之既極,尚何俟乎,故獲之無不利。
王申子則認為隼指上六。上六以柔居剛而據(jù)震之極,處解卦之上,乃小人而居高位者。解卦之極,則小人無所遁,故射之無不利。
愚案:悖,逆也。墉,墻也。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保ㄓ莘焕?,作也。)上六公以射而獲其所得,用其心,解其惑,何往而不利也。
編者引孔子對此爻的解釋,說明君子應(yīng)藏器于身,待時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