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第六章140字,是對“格物致知”的解釋,一般認為本章是朱熹所發(fā)揮?!案裎镏轮背蔀樗未院笠粋€重要的哲學概念,對中國學術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力。
對“格物致知”的理解,“古今訴訟有七十二家”,可見角度各異,眾說紛紜,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解讀。
1.鄭玄說。東漢經學家鄭玄在《三禮注》對“致知在格物”一語注解道:“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此‘致’或為‘至’。”對于這段話的常見理解是:“格物”是使事物來到,“致知”是通過學習獲致所知。知善愛善就會招來善事,知惡喜惡就會招來惡事。
2.朱熹說。南宋理學家朱熹在《大學章句》中寫道:“格,至也。物,猶事也。窮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薄八^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敝祆湔J為, 格物致知是通過窮盡事物的理,而后使心有所知。朱熹把“格”理解為窮盡,他要格的是心外之物。
3.王陽明說。明朝心學家王陽明在《傳習錄》中說:“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又說:“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王陽明認為,格物不是格外物,而所謂“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于正之謂也,正其不正去惡之謂也?!保ā洞髮W問》)因此一旦去掉不正之事,就可以致良知。顯然,王陽明要格的是心中之物。
上面的三種解讀,在文字上拽來拽去,作為我等俗人,其實真實的感受是越讀越糊涂!
鄭玄之說說的是“致知格物”,意思是學好就會有好事,學壞就會有壞事。那么,好人應該碰到的都是好事,壞人遇到的都應該是壞事——豈有此理!
朱熹之其實已經借“格物致知”把“儒學”推向了極致,但是,人家《大學》里面“格物致知”的本意才只是大人之學的初級目標。一個十四五歲的孩子累死他也無法達到朱子所說的學術境界??鬃邮鍤q才有志于學呢——要像朱熹所言,全都按照他所說的“課程標準”去做,那南宋以后圣人還不得滿天飛??!
據(jù)說王陽明還真按照二程和朱熹的觀點去實踐了,對著幾竿竹子參悟了幾天幾夜,差點被餓昏,也無法窮盡竹子之理。既然向外求不能得到滿意的收獲,于是他以被程朱忽悠得差不多致死的代價,總算換來了對“格物致知”研究方向相反的解讀,即向個人的內心求索,除去不正之念,修正邪惡、非分之心,就可以獲得良知啦——只是他作為心學家的說法,其附會和玄虛的成分還是過于重了些,讓后人詬病之處還是不少。
說來說去,我覺得還是將朱子和王陽明的觀點結合起來更好一些,“格物致知”就是通過了解事物,了解自我,了解他人,了解人性,讓自身有所感悟和融通,從而尋找、認識、把握、總結規(guī)律和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