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需要集體決策嗎?

在1964年致合伙人的信里,巴菲特回顧了1957年-1964年的投資業(yè)績。其中,道瓊斯指數(shù)的年均復合收益率為11.1%,美國管理規(guī)模最大的4家股票基金均未跑贏指數(shù)。而同期巴菲特合伙基金的年均復合收益率為27.7%,其中歸屬于有限合伙人的收益率為22.3%。巴菲特分析了大型基金沒有跑贏指數(shù)的原因,主要包括:

1.集體決策。大家都參與決策的投資,必然只能取得均值,不可能成就卓越。

2.從眾心理。隨大流,跟其他大型機構保持相似的投資組合。

3.制度限制?;鸾?jīng)理特立獨行的后果是,如果賺了自己也沒多少收益,如果賠了自己要承擔責任,所以還是秉持中庸之道。

4.分散投資。沒有集中投資于優(yōu)質資產,必然會拉低收益率。

5.慣性。

巴菲特說的這些道理,其實都不難理解。比如關于集體決策的問題,彼得·林奇說得就很好:“既然根本不存在一部由全體委員會成員共同寫成的名著或者共同譜成的名曲,那么也根本不存在一個由全體委員會成員共同選擇出來的股票組成的投資組合會取得非凡的投資業(yè)績?!?br>

巴菲特認為,投資的目標,是實現(xiàn)長期年化收益率最大化,以及永久性資本損失最小化。如果投資者不買巴菲特合伙基金,他有可能會選擇指數(shù)基金或者大型基金,因此和它們的業(yè)績對比是有必要的。巴菲特給有限合伙人創(chuàng)造的投資回報,長期能大幅超越指數(shù)或其他基金,這正是巴菲特主動管理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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