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寫了三千多個字,作為小說的更新。然而當我晚上打開手機,進入某筆記頁面,發(fā)現我寫的東西都沒了!!
進入又強制退出,試了好多次,我終于確認,這3000多字,是找不回來了!
有沒有經歷過類似的事情?你們什么感覺?
反正我當時蠻抓狂的,委屈,憤怒,欲哭無淚,各種不好的情緒在楸住我的心,在攪啊擰啊,非常難受。
有人建議重寫,我不爽的回答,沒心情,沒感覺了。懶洋洋的,了無生氣。
后來我想起不少有名的人,比我更慘。他們是手稿丟了,再重寫。難度我的高多了。
■例如談遷。
在天啟元年(1621年),談遷28歲,母親亡故,他守喪在家,讀了不少明代史書,覺得其中錯漏甚多,因此立下了編寫一部真實可信符合明代歷史事實的明史的志愿。用二十六年之不懈努力,撰成了百卷400多萬字的巨著《國榷》。豈料兩年后,1647年8月,書稿被小偷盜走,他滿懷悲痛,發(fā)憤重寫。經4年努力,終于完成新稿。1653年,為了使新書更加翔實,59歲的他,攜第二稿遠涉北京,在北京兩年半,走訪明遺臣、故舊,搜集明朝逸聞、逸文以及有關史實,并實地考察歷史遺跡,加以補充、修訂。
你看,人家寫了26年的歷史記錄文學,還被偷了,結依然重振旗鼓,花了四年重寫,又花了兩年半補充,修改。跟他比,我這點事兒都不算事兒!
■國外的栗子也有,比如,托馬斯.卡萊爾。
卡萊爾花了多年的心血,完成了《法國大革命》的全部文稿,隨后將它交給最信任的朋友米爾去完善。然而就在第二天,手稿就被米爾家的女傭當做廢紙丟進了火爐!
可以想象卡萊爾當時的心情,抱怨吧,可抱怨又能解決什么問題呢?于是他很快平靜下來,反而安慰悲傷的米爾;“沒關系,就當我將作文交給老師批閱,老實說‘這篇不行,重寫一次吧,你可以寫得更好!’?!?/p>
卡萊爾的再起爐灶,重寫這篇巨著,他的第二稿,無論文字還是內涵,都達到了卡拉爾寫作生涯的巔峰。
我們沒有能力去阻止已經發(fā)生的事情,但我們卻有能力去改變已經發(fā)生的事情對我們現在生活的影響。接受已經發(fā)生的,改變可以改變的。
————這是卡萊爾的態(tài)度,也是這次丟文事件后,我得到的教育。
當問題發(fā)生了,抱怨并改變不了什么,去解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