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有感

這本書所講的故事很簡單。一個仲夏的早晨,居住在英國的一個普通老人哈羅德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先前的同事寄來的,那個同事得了癌癥,正在一家療養(yǎng)院等待離開。哈羅德給她回了一封信,離開家去寄信。但是他越走越遠,最后竟然下了一個決定,一個人走了600多英里的路,歷時87天,去找得了癌癥的奎妮。

哈羅德并不是一個職業(yè)的步行者,不懂路線、裝備,也沒有任何計劃,甚至他也不再是個年輕有力量的年輕人了,但是想到自己年輕的時候,并沒有做過什么讓別人深刻記得的事情。我想是因為勇氣、因為一個堅定的信念,讓哈羅德穿過千山萬水:道路、森林、農田、河流、荒野、山川,還有數不清的各種各樣的人,最終見到了奎妮。

最美麗的東西,往往最絕望,這是一本希望與絕望交織的書。哈羅德忘不了他的兒子,許許多多本應該和兒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沒有做:當兒子出生時,不敢抱自己的兒子;兒子的成長過程中,也不知道怎么和兒子交流;最后甚至他兒子自殺,他都沒有好好的告別。但是他的心里思念的要命。

點點滴滴的回憶,平日生活中也會想起,卻意識不到自己想起,覺得不必想起。和妻子莫琳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在行走的過程中源源不斷地涌出,甚至不知道自己得將這些往事細節(jié)記得如此清清楚楚。在路上,當往事襲上心來,他都會更加賣力行走,仿佛不僅僅是為了趕到奎妮身邊,更是為了逃避自己。

小書有兩個地方讓我印象深刻:第一個是當哈羅德最后快要到達終點,而實在想放棄的時候,看到作者描述哈羅德身體無法移動、呼吸之間的悲傷、肉體和精神的疼痛、以及隨風卻無法逝去的記憶等等這些細節(jié)描寫很精彩,讓我看到他傷痕累累的內心!還有一個是終后描寫哈羅德見到奎妮時的場景描寫,當哈羅德走了這么遠的路見到奎妮時,我也是萬萬沒有想到癌癥已經讓奎妮奄奄一息了,癌癥已經把奎妮折磨的不是一個人的樣子了,無法說話了,甚至一眨眼,她就不存在了。結局并沒有像哈羅德堅信的那個,盡管他努力過,依然無法改變結局。如果說旅程改變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結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終于能自然的接受命運給予的一切,不再糾結內心的痛苦,而是學會了去接納,去愛。

生活終究會歸于平淡,生命也終究會消散的無影無蹤。那些陪伴過我們的人,都是我們應該好好珍惜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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