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兒童紀律教育》培訓感悟崔博碩春蕾三幼

一、感受

? ? 兒童是在社會上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應該擁有基本的人權。兒童是發(fā)展的主體,每個兒童都有不同的需要。我們父母或是老師的態(tài)度可以創(chuàng)造積極的行為,也可以創(chuàng)造消極的行為,所以我們成人應該懂得如何去應對。了解兒童的發(fā)展規(guī)律對我們教育孩子有一定的幫助。

二、新知

1.我們在處理孩子行為時,我們的應對對策不是針對孩子本身,而是針對事情,去做出正確的反應,就像我們經常說:“對事不對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摻雜著個人主觀意見。

2.首先要積極期待;不同的個體和不同情境有不同的回應;有獨處的需要;有權利的需要;最后是所有權的需要。

3.我們養(yǎng)育兒童不要干涉兒童太多,不要太強勢,更不要越俎代庖,兒童應該行駛的權利和決定他自己能完成的就讓他自己完成,我們要把兒童培養(yǎng)有一定生活能力和社交能力的。

三、行動

? ? 嘗試著相信孩子一定能做到,把我們手中的權力,讓孩子自己去體驗,給孩子平等的尊重,讓孩子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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