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被他人強加給自己的決策相比,一個人會對他自己參與制定的決策有更大的執(zhí)行力。
2.如果沖突能夠被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解決,就能使親子關系更加親密。他們不僅因為解決了沖突而高興,而且每個人都因為自己沒有輸而感覺甚好。最終,每個人都滿懷溫情地感激彼此,感謝對方愿意考慮自己的需求和尊重自己的權力。這樣一來,第三法就加強并深化了雙方的關系。
3.第三法能夠鼓勵--實際上是要求--孩子進行思考?父母在對孩子發(fā)出信號:我們有一個沖突,讓我們共同來動腦筋想想--讓我們一起來找出一個好的解決方案。第三法對于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一個心智練習。
4.在使用第三法后,孩子的成績提高了,與同齡人的關系更好了,更加坦誠地表達情緒,較少發(fā)脾氣,對學校的敵意減少,對家務更負責,更加獨立,更加自信,性情更加愉快,有更好的飲食習慣,還取得了其它受到父母歡迎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