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破財免災。以前對此理解不深,只覺得沒給領導送禮,會給小鞋穿,卡脖子,不能順利加薪。直到聽了春秋故事“范蠡重金救二兒子,未成……”豁然開朗,明白這個災字有多大?
春秋時,輔佐越王打敗吳國的范蠡,名聲顯赫,后退政、經(jīng)商,積累大量錢財,其二兒子在楚國經(jīng)商,造成人命,被楚國扣押,判死罪。范蠡想派三兒子去解決。大兒子不同意,說弟弟有事兒,老大該出面,否則就自刎。其父無奈,囑咐大兒子如果去,需聽從他的安排:帶一封信和千兩黃金,找楚國朋友莊生幫忙,若能領回二兒子,不說什么,勿爭執(zhí),立刻帶老二回來。
結果大兒子按父親囑托送給莊生禮物。莊生找到楚王商計,赦免大放。而大兒子不知莊生的功勞,以為那樣會白白送禮,于是找到莊生,意思是討回送過的禮金。莊生以為被侮辱,一氣之下找大王,唯獨殺了二兒子。大兒子帶著禮金和二兒子的尸體回來,范蠡又哭又笑,哭的是兒子沒了;笑的是結果在他的預料之中。因大兒子出生年代,經(jīng)濟緊張,是守財奴,不肯花錢。三兒子出生年代家財萬貫,錦衣玉食,不在乎錢,也許此事就能辦成。
啊,該花的錢沒花,惹下了人命災禍!
聯(lián)想到,我們?nèi)粼琰c兒學習和借鑒了這個典故,給丈夫單位領導送錢,報提拔恩,就不至于當局人找茬兒,讓他待在家里半年,還罰了4萬多元現(xiàn)金,把他整的身心大損,后悔不已!
所以,一個人的生活閱歷和環(huán)境見識不同,導致一個人的價值觀不同!